武汉中职学校如果有偿招生,或将被暂停招生资格
2018-10-26 21:41: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26日讯(记者刘嘉)26日,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起,武汉市将逐步停止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录初中毕业生,护理类专业学制必须为3年及以上,未取得资格的中职学校不得举办学前教育专业。对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招生学校,将被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将针对中等职业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启动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武汉市严禁学校超范围招生,未经备案就以联合办学、设立教学点等名义在校外招生办学,严禁委托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学校缴纳或支付“进场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推荐费”等与招生挂钩的各项费用。
  以前,有的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含有虚假信息,在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文凭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还有的学校以校企合作名义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将学生培养任务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或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以合作企业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的费用。
  “这些都属于违规行为。”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针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高一、二年级违规接收无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就读的行为也将进行核查,对公办、民办高中违规接收的的借读学生进行清退。
  此外,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中等职业学校“一校两牌”注册学生“双重”学籍;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将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收冒领、套取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编辑:符樱】


  (作者: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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