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8人将通过积分入户落户武汉,警方提醒:1个月内领取准迁证
2018-12-28 21:15: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28日讯(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陈龙)2018年是武汉市施行积分入户政策的第二年。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8年10月1日,武汉市再次起动了积分入户工作。全市16个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面向社会全面受理积分入户申请。同时申请人还可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登录“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实名注册申请。12月2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获悉,2718名非本市户籍人员将成为武汉人。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积分申请、审核、公示、复核等工作程序,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积分指标设置的批复意见,2018年度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设置为:申请在中心城区落户的,总积分须大于或等于70分;申请在新城区、开发区落户的,总积分须大于或等于60分。
  据统计,2018年度通过积分入户可办理户口人员总数为2718人。在窗口申请办理户口人员,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积分入户受理回执单》和积分申请材料复印件,到申请落户地所在区政务中心积分入户窗口,经核实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在网上申请办理户口人员,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和积分申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落户地所在区政务中心积分入户窗口,经核实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负责人提醒,办理积分入户人员,请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28日到申请受理窗口按照程序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2018年积分入户资格。
  【编辑:叶子】
  (作者:姚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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