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这些行为被禁止!
2022-09-19 15:25:00 来源: 黄石发布


  16日 我市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并同步印发 《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宣布自即日起我市进入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期


  据了解,根据8月份以来我市 气候情况综合研判,9月黄石发生伏秋连旱的可能性较大,森林火险等级偏高,极易引发火灾。因 此为 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防火戒严令顺势而出 。
  森林防火戒严区域 为 全市所辖林区及林缘500米内 森林防火戒严期 为 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4月30日
  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垦开荒等;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等;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野炊、放孔明灯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严禁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等行为;严禁破坏、盗窃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严禁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严禁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
  凡违反戒严令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造成森林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同时指出,为了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狠抓火源管控,排查火灾隐患,强化应急准备,快速处置火情,并严格遵循值班制度,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者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当地政府、单位、村(居)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守护森林安全。
  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 黄石市:0714-6550007
  大冶市:0714-8769998 阳新县:0714-7755110 黄石港区:0714-6515408 西塞山区:0714-6487796 下陆区:0714-6577110 开发区·铁山区:0714-6393760 新港园区:0714-7893287








  编辑丨胡 颖
  来源 | 黄石发布
  审核丨 仵 佩
  终审丨李 娜
  监制丨 高国专
  出品丨黄石日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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