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让农民工安心 督促老赖自觉履行义务
2017-02-22 17:53:00 来源:腾讯大楚网

2016年12月中旬至2017年2月中旬期间,利用岁末年关“打工回家潮”时机,南漳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充分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让农民工“安心”。腊月伊始,该院利用春节前二十天左右的时间,优先执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涉民生案件,让其能够安心地过春节。2016年年底,28名重庆籍农民工申请执行某煤矿共计138万元劳动报酬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接近年尾,28名农民工急于拿着工资回家过年,该院执行局对该批案件优先执行。由于该煤矿已被关停,该院执行局通过积极与安监等部门协调, 最终于腊月二十九将28万元煤矿补偿金发放到了28名农民工手上。

让失信者“担心”。南漳县是山区大县,外出务工人员多,节日返乡的更多,平日里“躲猫猫”的“老赖”们也纷纷现身。该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主动出击,深入到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寻找每位返乡的被执行人,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谢某长期在外躲猫猫不回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正月初六夜晚,张某电话找到执行干警,言明拖欠其交通肇事赔偿款的谢某返乡后躲在其亲戚家过年,正月初7上午8点,正当大家准备上班时,执行干警已从100多公里外的巡检镇将被执行人谢某拘留。在专项行动中,该院对王某、谢某等2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和罚款措施,有35名外出务工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执行标的额达280余万元。

让老百姓“关心”。为了让社会各界知晓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工作的决心,进一步树立社会诚信意识,2016年12月底,在省高院发布通告督促老赖自觉履行义务后,该院积极响应,于省高院发布通告第二天通过县电视台、法院LED、微信、微博、网站及各大公共场所发布敦促老赖执行通告,要求尚未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自觉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否则该院将通过强制执行、信用惩戒和曝光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予以制裁。此次通告共计印发了160份,同时将100余名“老赖”失信情况和照片一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广场、车站和各大乡镇公共场所进行了张贴。以上举措增强了老百姓对该院执行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力度,不少群众获得了老百姓的一致称赞。

自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涉民生案件71件,其中包括农民工工资案件39件。执结涉民生案件1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69万余元,其中包括一次性执结6件农民工工资案件,金额达16.88万元。(甘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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