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违法构筑物所有人黎本生签收路政执法相关文书。通讯员 吴克思 摄
图为路政执法人员与养护工人协助拆除违法构筑物。通讯员 吴克思 摄
湖北日报网(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吴克思)为维护法律尊严,大力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力度,3月14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汉十支队武荆第二大队对沪蓉高速公路湖北段沪蓉向K973+800M处违法构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构筑面积达252平方米。
3月7日,武荆路政二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沪蓉高速公路湖北段沪蓉向K973+800M处,发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有五六名建筑工人在修建鸭棚,路政执法人员童校和侯英杰当即上前出示执法证予以制止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现场勘察,鸭棚所有权人为荆门市京山县石龙镇张湾村二组村民黎本生,鸭棚长22米,宽12米,最近点与高速公路隔离栅垂直距离为17米,最远点的垂直距离为53米,占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面积为252平方米。
路政人员童校和侯英杰耐心向黎本生讲解此违章构筑物违反了《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四条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十三条的规定,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50米的区域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或者从事爆破、采空作业、取土、挖砂、挖沟、排污等可能危及高速公路安全的行为。
勘验结束后,童校和侯英杰向大队张王飞汇报后下达了《高速公路路政行政强制措施告诫书》和《责令改正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7天内自行拆除,路政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做黎本生家人的的思想工作,其均表示先作拆除准备,承诺7天后一定自行拆除并当场签收相关执法文书。
3月14日,武荆路政二大队执法人员带领10名养护工人到现场参与拆除工作,经过2小时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违章构筑物顺利拆除,并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
“你们留下来吃个饭再走吧,这都已经中午12点了。”黎本生挽留说道:“本来是我违法在先,你们又给我讲了这么多法律法规,全都是为我在考虑,为我好,还麻烦你们亲自来给我帮忙拆,你们的执法我心服口服!”路政人员表示高速公路上还有其他的事要处理,委婉的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