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丈夫遇车祸不治身亡,得知肇事者生活艰难——阳新农妇郭容毅然放弃45万元赔款)
湖北日报讯 “都是我的错,心里有愧啊!”“老乐,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让痛苦快点过去吧!”3月30日,在阳新县人民法院,一场车祸索赔案的被告方乐某和原告方郭容四手紧握,真情对白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今年55岁的郭容,是阳新县三溪镇立中村一名普通农村妇女。车祸发生前,丈夫邹生书当搬运工维持生计,郭容包揽家务之外,还打点零工补贴家用。一家人日子虽不富裕,却也十分和美。
然而,幸福生活在2014年7月29日被打破。那天下午4时许,邹生书坐邻村乐某驾驶的一辆三轮摩托车,途经阳新兴国大道白杨御湖天下路段时,因避让来车,三轮摩托车发生侧翻,邹生书当场重伤,送医院抢救13天后不治身亡。
“不能让丈夫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了。”痛失丈夫,郭容感觉天都塌了,她将乐某告上法庭。2015年9月15日,阳新法院依法判决乐某赔偿各项损失46万余元,除已支付的6300元医药费外,余款还有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乐某迟迟未履行赔付义务。
“治疗花费7万多元,其中3万多元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郭容说,丈夫走了,一下子没了生活来源,买房子欠下的债也要还。郭容只得为人家擦玻璃、打扫卫生,挣点生活费,日子过得十分拮据。
2016年3月,郭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阳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乐某财产进行清查,发现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乐某家中确实困难:其妻2008年去世,家里两个女儿,一个患癫痫病,一个智障。
郭容陷入痛苦抉择:要是能拿到赔偿款,可以还清债务,自己晚年生活也多些保障;可是,如果继续索赔,无疑使乐某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这又让郭容于心不忍。
思来想去,2016年8月,郭容毅然决定:放弃45万余元的赔偿款。今年元月12日,在法院干警主持下,乐某在支付诉讼费4000元后,该案顺利执结。
“我决定主动放弃赔偿款时,不少亲戚朋友都说我傻。”接受记者采访时,郭容平静地说:“说句实话,我家里确实非常需要这笔钱,但我又想,儿女们都还年轻,可以慢慢努力改善生活。反而是乐某一家人更困难,更需要钱。”
3月30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将双方请到一起,执行法官邓敬富将一件崭新外套披在郭容身上,以表达对她深明大义、友善待人的崇敬之情。法院为郭容发放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以帮助她度过眼前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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