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疑医院开过期药 院方:核准日期非生产日期
2017-04-12 11:32: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患者怀疑医院开具过期膏药 院方称“核准日期”并非生产日期

楚天都市报讯武昌区柳女士反映,她膝盖不舒服去看病,从医院拿了盒膏药回家,却无意发现药品说明书上的核准日期是两年前,超过了保质期,她由此认为药物过期了。

柳女士今年33岁,家住武昌区铁机路附近。她介绍,8日下午3时,她的膝盖有些不舒服,在家人陪同下,去了武昌医院就诊。她在急诊外科挂号,医生检查、诊断后,给她开了盒膏药。当晚9时,看着膝盖上的膏药,她有些犯糊涂:啥时才可以撕下这块膏药呢?

带着疑问,柳女士拿出药盒里的说明书,试图找到答案。可刚打开说明书,她就看到最上方标明的核准日期是2015年3月16日。再看膏药的保质期是24个月。“这样一算,岂不是过期了近一个月?”她有些吃惊又有些担忧。如果药物过期了还在使用,会耽搁患者的病情,她决定去医院求证。

9日上午11时,楚天都市报记者陪同柳女士来到武昌医院。一楼取药窗口的工作人员称,说明书上的核准日期指的是说明书通过审核的时间,而不是药品生产日期。他指着膏药盒盒底的生产日期说,这盒膏药生产日期是2016年5月7日,要到2018年才过期,所以无需担忧。“我该仔细看看的,真不好意思。”得知药物未过期,柳女士表达歉意后,安心地离开了医院。(责任编辑 桂思敏)

关注大楚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achuwang),给你有用有趣有料的资讯,还有好礼天天送。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吧。

患者疑医院开过期药 院方:核准日期非生产日期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