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记者李雁飞 通讯员李凤)4月8日,宜昌市接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并顺利进入公示阶段。宜昌市食安办针对省级初评扣分项,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分解到城区政府及市直单位,要求逐一整改到位。12日,宜昌市政府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督办会上,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创建工作重点。
细化关键措施,确保薄弱环节整改到位。紧盯国家、省级层面综合评议出来的弱项、对照缺项、整治后又出现回潮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等方面,落实关键措施,逐项抓整改、抓落实、固成果。
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聚焦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瞄准创建短板和突出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校园食品安全方面,采取“学、督、查、改”四大举措,将监管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学校、每一个领导、每个从业人员和每名监管干部,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综合运用行政监管、家校监督、业主自治等措施,大力整治学生“小饭桌”,彻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让市场主体动起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红黑榜”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店、示范街、示范市场、示范食堂、示范商超和阳光厨房的标杆作用,引领企业严守道德底线,依法诚信经营。
坚持突击整治和成效巩固“双轮驱动”。把健全长效机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力争在政府要素保障、企业主体履责、部门监管执法、社会共建共治等方面,健全完善一批管理制度和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治理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宜昌市副市长张鹏指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推动宜昌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宜昌通过综合评议是初战告捷,但各部门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同时,深入研究,突出重点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重点区域加以整改和完善,强力实施督办问责,以百米冲刺的态度凝神聚力、鼓劲提神,争取顺利实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奋斗目标。
据悉,2012年,宜昌市启动全国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2014年至2016年,宜昌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连续三年在湖北省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考核中位居第一;连续三年在湖北省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民意调查中位居第一。今年2月,湖北省对宜昌市创建国家食品示范城市工作进行省级层面综合评议,并向国家推荐对宜昌创建工作进行国家层面公示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