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张娟 曾琴琴)明知是来路不明的赃物,寄售行老板却佯装不知,低价收购后加价卖出,其商行俨然成为小偷的销赃窝点。4月12日,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杜山派出所通过潜心经营,成功抓获涉嫌销赃违法嫌疑人曹某。
办案民警介绍,曹某是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某寄售行老板,专营金银手饰的典当。去年11月,店里来了两名年轻男子,要求当一块黄金吊牌。两人声称吊牌是自己买的,发票已经掉了。
曹某隐约感到有些“蹊跷”,但没有表示异议,在复印两人的身份证后,以400元低价收下了吊牌。后来,两人多次到店里典当黄金、铂金饰品,却不曾赎回。每次交易时,曹某没办理任何手续,也未做任何登记。
警方查明,双方一共交易四次,曹某以2700元收得两个黄金戒指、两对黄金耳环、一块黄金吊牌和一条铂金项链,随后加价卖给了一名武汉男子。
前不久,这两名典当金饰的年轻人落入法网,交代了流窜鄂州多个乡镇,连续实施盗窃数十次的犯罪事实,曹某的寄售行也被供作销赃点。
面对找上门的民警,曹某坦言自己被“猪油蒙了心”:首次交易时,只是有些怀疑,但次数多了,能感觉到这些黄金饰品是“赃物”,可贪便宜的心态最终让他选择了“装傻”。
目前,曹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正在追查赃物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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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典当行在收当时,必须查验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收当赃物或来源不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