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再次上涨 武汉人还有这些补贴可以领
2017-04-19 12:21:00 来源:湖北经视

原标题:好消息,养老金又涨了!今年武汉人还有一大批补贴可以领!

重磅好消息:人社部、财政部近日正式公布今年提高养老金标准,总体上调5.5%左右。养老金从今年1月份补发!9月底之前就能发放到位啦!!

今年是我国连续第13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意味着今年拿到手的养老金又会变多。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今年武汉具体细则还有待出台,但在总体目标之下,

今年养老金增加特点已经明确

2017养老金标准

(1)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

(2)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3)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也就是说,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这两类人的养老金会适当涨得多一点。

今年到手的养老金能拿多少?

今年养老金到底涨多少钱?根据今年上涨5.5%调整方案的话,市民可参考去年数据,在此基础上增加5.5%。如此,今年养老金调整多少,心里就该有谱了。

原发放标准 + 原标准 ×5.5% = 今年发放标准

什么时候能够落实?

各地区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通知要求,各地区要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附:2016年养老金发放标准

企退人员养老金增至2540元

获益人员:武汉2015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

调整内容: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2540元。

定额调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挂钩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适当倾斜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这些福利补贴也都上涨了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增至225元

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起。

获益人员:全市城乡居民。

调整内容:武汉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上调45元。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225元。

温馨提示: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起开始执行,在10月底之前发放到位。此项调标将惠及全市142万参保城乡居民。

工伤职工每个月将增加270元补贴

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起。

获益人员:武汉市2014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但不包含这个时间里已经死亡,并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此外,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工伤退休人员,停发伤残津贴,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

调整内容:部分伤残职工今后每个月将增加180元到270元的补贴。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上调120元

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起。

获益人员: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调整内容:配偶每月增加120元;父母、子女每月增加9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30元。

温馨提示: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员共9.24万人。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增至2165.8元

执行时间:2016年7月1日起。

获益人员: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调整内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2165.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732.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299.5元。

温馨提示: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员共8.43万人。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

执行时间:2016年3月1日起

获益人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

调整内容: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从2013年的1300元调整为1550元。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每小时工资增至16元

执行时间:2016年3月1日起

获益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调整内容: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拟将现行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元、9.5元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175元

执行时间:2016年3月1日起

获益人员:失业人员

调整内容:随着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武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上调。中心城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910元/月提高到1085元/月,增加175元,增幅19%。

2017年社保卡实现全国一卡通

2017年人社部将加快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确保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真正实现“一卡通”,为百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全国一卡通真正实现之后,持卡人就医、各项登记、查询、缴费、领取待遇以及支付等等功能都将得到大提升!

博士生补助提升!每人每年上涨3000元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其中中央高校博士生从每生每年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即每生每月提高250元。

(责任编辑:王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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