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在华中科技大学举行
湖北日报网消息(记者裴斌)4月22日,第四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在华中科技大学举行。近200名专家、学者聚焦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体制和方法论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起设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论坛上,部分专家认为现代社会不再是以政府命令-控制为主的管制社会,而是要寻求政府、市场、社会的合作治理,三者作为不同的行为主体,在治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不一致,理性化解分歧点、找到共识点、鼓励对话,是推进治理实效的可能突破口之一。
从治理领域来看,生态治理是论坛关注的焦点之一,如河长制、长江经济带、生态责任型政府的建立被反复提及。在治理过程方面,多位专家重点关注末端治理以及治理评估体系,建议对政府治理实行问责制,建立权责清单。就治理层级而言,与会专家的关注点囊括全球、国家、地方三个层级,通过对一体化多民族社区、国家能力建设、特区治理、城市治理、县域治理、乡村治理等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探索建立国家治理的复合体系。
据了解,此次高峰论坛是由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地方治理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等共同举办。本届论坛是继“国家治理理论与实践”、“绿色发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等主题之后,对新常态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一次深入、全面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