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面对人人都有的这种“病”,湖北正在开展行动!
工作多年的你,身体还好吗?
职业病,这种几乎每个人都会有的“病”,湖北正在想办法通过行动来改善它。
近日,湖北省安监局将派出5个督查组,4月下旬至5月中旬,分赴全省各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重点
各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摸底调查、方案制定、动员宣传、监管执法等情况;
各地在不同治理行业中培育样板企业、开展示范引导以及规范化企业创建等情况,以及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情况;
核实市县安监部门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等。
督查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的问题或隐患,由当地市(州)安监局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拒绝治理、拒绝整改的依法处罚,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要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要通过督查,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督促治理企业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除了相关部门对职业病危害的治理,为了自身的健康,面对职业病,每个人也都不该懈怠。那么,对于职业病,你又了解多少呢?
什么是职业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现行我国法定职业病种类根据《职业病分类与目录》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3、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等。)
8、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备注】:详细职业病种类与病种划分详查看《职业病分类与目录说明》。
常见职业病有哪些?如何预防?
1、长期使用电脑易患腕管综合征
腕管综合征的典型特征是双手和手腕麻木,间或伴随着剧烈疼痛。这是因为长时间坐在电脑前打字、操作鼠标,手腕肌腱给负责手指活动的正中神经造成了损伤。如果症状严重,就需要手术治疗。
【预防方法】让办公场所的设计符合人类工程学标准。
2、长期说话易患喉咙疼痛
长期说话,尤其是每天都要讲课的老师们,会给声带带来巨大压力并使喉咙后壁干燥,从而给细菌感染以可乘之机。这样一来,喉咙疼痛的各种症状都会出现,还有可能引起并发症。
【预防方法】少说话,尽量用鼻子呼吸,常用盐水漱嗓子。
3、长期站立易患静脉曲张
长时间站立工作,尤其是因工作需要穿高跟鞋的女士,或者不论是谁都会深受静脉曲张的折磨。血管中血液流通不畅会让血管壁肿胀。严重的静脉曲张要通过手术治疗。
【预防方法】多锻炼,在家躺着时高抬双腿,还有就是别穿高跟鞋。
怀疑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职业病患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每一个劳动者应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当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到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否则可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检测机构
职业病检测机构即职业病诊断主要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3、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4、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责编 黄源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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