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黄冈城区禁止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的通告
当前天气转暖,城区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十分突出,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既影响了车辆行驶的稳定性,又遮挡安全驾驶视线,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大面积加装遮阳伞对我市城市形象产生了严重影响。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5月1日起,黄冈城区禁止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具体通告如下:
一、 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车主,请于5月1日前自行拆除。
二、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5月5日起,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4月28日
(责编皮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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