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黄梦蝶、王厅、邵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伪造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函、工程进度款申请单诈骗工程款。“霹雳2号”行动期间,葛店警方依法将该涉嫌诈骗工程款嫌疑人抓获并移送起诉。
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某药业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了三份施工合同,合同确定三项工程总价为人民币2400万元,并且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施工图及经过业主审批的签证、变更据实计算确定。在施工过程中,某药业有限公司按照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已支付工程款3600余万元。
工程完工后,工程实际施工方某建筑劳务公司要求建筑安装公司及药业公司继续支付工程款3100余万元。药业公司认为其合同约定三项工程总价为2400万元,且已经支付了3600余万元,现建筑劳务公司要求继续支付3100余万元,则需为该三项工程多支付4300余万元,故该药业公司对建筑劳务公司提交的部分现场签证单进行了审查,初步发现施工方与其公司在“土方开挖、转运和抽水台班”等方面存在多报和虚报工程量的嫌疑并认为两家公司内外勾结,采取多报、虚报工程量的手段,骗取其公司工程款。
2016年12月7日,该药业有限公司杨某来到葛店开发区公安局报案,葛店开发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了解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交的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函、工程进度款申请单均为虚假票据,并且由其公司员工李某制作。
2017年2月23日,李某因涉嫌伪造现场签证单、虚增工程量诈骗工程款被抓获并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