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首个政府规章本月起实施
年底前确保城区市容环卫责任区全覆盖
三峡晚报讯 宜昌取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出台的首个政府规章《宜昌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5月5日,宜昌召开《办法》宣贯动员会要求各区7月前确定1个街道开展推行试点;12月前确保城区责任区全覆盖。
会议明确,5至7月为先行试点阶段,各区要确定一个街道开展《办法》推行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区域责任人电子信息库,以点带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8至12月为全面推行阶段,要确保城区责任区的全覆盖,并针对“薄弱区域”、“特定区域”重点执法。
副市长卢军强调,要将本市责任区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实行奖惩;纳入各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行业)、文明街道(乡镇)、文明社区(村)评选考核,凡是在责任区考核工作中有两次不达标的,一律实施“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王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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