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开出市容环卫责任区首张罚单
三峡晚报讯 5月8日,西陵区城管执法局对辖区武汉金碧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开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我市实施《宜昌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后,因不履行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开出的首张行政处罚单。
5月5日,市民反映陶珠路步行街A地块靠江边闲置用地围墙内奇臭无比。市城管委迅速行动,紧急召集市环卫处、市城监支队、西陵区城管局、商业步行街管委会及物业公司、桑德环卫和固废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开展垃圾清理和环境整治。经过通宵奋战,紧急清理了垃圾,并采取了杀菌除臭措施。据调查,步行街物业管理责任主体为武汉金碧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在闲置待开发的陶珠路步行街A地块私自设置垃圾容器,作为步行街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因未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管理不到位,场内存在大量暴露垃圾未及时清理。
依据《宜昌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西陵区城管执法局依法责令金碧嘉园物业限期改正,并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上限500元罚款。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承认错误,并作出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的书面承诺,同时表示将加强内部管理,严防此类现象的发生,并对现有垃圾转运形式进行了调整,采取垃圾桶直运方式减少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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