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古稀老人欲办遗产继承 要提供岳父母坟墓照片
公证处表示:会帮忙跟进此事
楚天金报讯 昨日,72岁的刘爹爹反映,他住的房子即将拆迁,但房产证上是已去世的妻子的名字,要变更为自己名字,需要办遗产继承公证,可公证处要他提供岳父母坟墓的照片,“我岳父母去世30多年了,坟都找不到了,该怎么办呢?”
刘爹爹住在武昌区和平大道徐家棚街诚善里社区,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他家,发现他独居在一间70多平方米的平房内。刘爹爹拿出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向记者介绍说,他1968年与妻子结婚,1972年全家人建了这间房,1988年办了房产证。“我们办房产证时没考虑太多,只写了妻子的名字,妻子2011年去世了。”刘爹爹说,现在房屋面临拆迁,负责拆迁的人要求他先把房产证名字变为自己的,再来谈拆迁赔偿事项。
于是,刘爹爹去房管局办理此事,被告知要办遗产继承公证。他找到公证处一问,发现需要多项材料,其中需要岳父母的死亡证明或坟墓照片。
原来,该房产虽然是刘爹爹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但妻子去世后,刘爹爹本人及其岳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房产的不同份额。如果现在要把房产登记到刘爹爹名下,不仅需要刘爹爹的子女放弃继承,还需要证明其岳父母先于其妻子去世。
刘爹爹称,岳父1980年去世,岳母1982年去世,如今他们的坟墓早就找不到了;而当年也没有死亡证明。
记者随后与公证处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刘爹爹岳父母的死亡证明及墓地照片均无法出具,还可以找一下其妻子生前单位的人事档案,档案里肯定有家庭人员关系方面的信息。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刘爹爹再到公证处来办这件事,公证员会帮忙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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