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工作人员用公款买购物卡 社区书记受处分
2017-05-15 09:24:00 来源:武汉晚报

原标题:同意工作人员用公款买购物卡 社区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武汉晚报讯 昨从汉阳区纪委获悉,一社区书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同意社区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并用购物卡买纪念品进行发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某某,中共党员,2012年5月起任汉阳区某社区书记、主任。经查实,2016年1月,该社区分别举办迎春文化汇演活动,并召开计生工作座谈会和党建联系会,在举办上述活动和会议期间,张某某同意该社区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共计7200元,用于表彰、购买文艺汇演所需物资等,其中价值1860元的购物卡还用于购买纪念品,向社区共建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发放。

办案人员介绍,张某某违反规定同意该社区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并用部分购物卡违规购买纪念品向社区共建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其行为违反了党纪,“调查过程中,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注大楚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achuwang),给你有用有趣有料的资讯,还有好礼天天送。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吧。

同意工作人员用公款买购物卡 社区书记受处分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