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建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
2017-05-19 13:13:00 来源:三峡日报

原标题:宜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建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

5月15日,宜昌市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学习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河湖长制近期重点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计划覆盖全市流域面积30万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和列入湖北省保护名录的湖泊。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湖长,市长担任总河湖长,分管水利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河湖长。长江、清江、沮漳河等15条跨县、市、区及宜昌城区重要河流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湖长。河流流经的县、乡、村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责编 桂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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