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36月将暂停用地供应
2017-06-08 14:03: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廖志慧 摄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廖志慧)6月8日上午,记者从《关于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投资促进招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地区,将暂停住房用地供应。此外,发布会还就划定国土空间开发“三条线”,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闲置土地利用等问题作权威回应。

  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 暂停住房用地供应

  《意见》提出,分类调控房地产去库存。坚持“一城一策”,实行差别化供地。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区),住房用地供应削减50%;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住房用地供应。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尚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优先用于新兴、养老、文化、体育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或转为棚改安置房建设,进一步畅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房的转换通道。

  国土空间开发划定“三条线” 建立负面清单

  生存线。全省“十三五”坚决守住7288万亩耕地和58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成1357亩高标准农田。

  生态线。将生态保护红线设定为禁止建设区和禁止开采区。建立长江经济带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正面和负面清单。

  保障线。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59万亩,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应保尽保。

  取消征地服务费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意见》指出,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我省取消征地服务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收费,把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调整为零,不再征收。

  其他降低用地成本的举措包括: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不再“一刀切”,而是由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可以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这一措施将降低企业首次拿地成本,增加土地要素的流动速度。

  对省级、市(州)产业用地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允许工业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不低于50%,其余在一年内要交完。

  不动产登记证“立等可取”

  不动产登记证“办证难”等问题常被吐槽。全省国土系统将建立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流程,缩短办证时间。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规范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上门服务、短信提醒和预约服务,公开承诺办结时间。

  开发一体化登记发证系统,登记审批流程信息全记录,即时标准打印登记表单、簿册和证书。这意味着,不动产登记证“立等可取”。

  开展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试点

  如何发挥国土资源政策对精准扶贫的支持作用?

  《意见》指出,优先保障扶贫用地。专项安排每个贫困县每年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扶贫用地全部纳入总体规划。

  土地整治助力扶贫。土地整治计划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对贫困村优先实现土地整治全覆盖。

  通过指标交易筹措扶贫资金。今年为37个贫困县每县划转3000亩耕地占补指标,通过全省范围交易,获取贫困所需资金。

  建立矿产资源收益共享和产业反哺机制。倾斜安排省地勘基金项目,开展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试点,支持富硒产业扶贫。

  处置闲置土地出实招 鼓励工业企业“零地技改”

  《意见》指出,对长期闲置国有建设用地,按程序调节给其他项目使用。对节地水平不高的地方,减少土地供应。

  鼓励工业企业“零地技改”。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条件、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用地范围内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