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年前村规民约现身南漳
2017-07-06 22:51: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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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年前村规民约现身南漳。

  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刘自贤 通讯员王潇、黄德忠)6日,在湖北省民政厅开展的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中,南漳县民政局在该县薛坪镇曾家坪村发现一块清代同治六年(1867年)的石碑,记录了由当地士绅乡保共同商议制定的“村规民约”,比3月中旬在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毛岗村发现的襄阳最早“乡规民约”石碑早了12年。

  该石碑铭文已经漫漶不清,经县民间文化热心人士张崇岭细心摘抄和解读,确认村规民约十条,大体如下:一不许忤逆父母,酗酒伤人;二不许居下讪上,好勇闲浪;三不许欺压乡党,唆讼兴词;四不许复财伤命,叼拐生事;五不许霸占田产,益己损人;六不许公报私仇,赌博放哨;七不许游食僧道,搅乱乡村;八不许架牛赶马,专害良民;九不许欺孤挟贫,抄抢善良;十不许拾谷撩穗,扭锁担门。

  村支部书记、主任闫仕政介绍,150年来,村民们牢记祖训,视村规民约为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村民邻里关系始终和谐。这块石碑反映了清代南漳乡村自我管理的状况,对于研究乡村社会治理和治安形势提供了依据,与当前我国所倡导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村民自治不谋而合,对挖掘民间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小康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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