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价比三家”信息发布制度
2017-07-13 20:27: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实习生胡玉)7月13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建立健全价格公共服务制度和价格信息共享机制,该局制定了《湖北省 “价比三家”信息发布制度》,并计划8月1日起施行。

  “价比三家”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必需品、大宗商品、地方特色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或者市场价格信息不 对称等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价比三家”采报价单位,即选择3家(含)以上各地市场销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经营规范的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生产经营企业,优先选择承担国家或省级价 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

  发布时间和频率为,主要食品副食品价格每周发布2次,主要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每周发布1次,生猪价格信息每周发布1次,中低档小轿车保养维修价格每月发布1 次。

  届时,省物价局网站将设立“价比三家”专栏,并分设17个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分栏,各地可在当地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台、门户网以及新媒体开辟 “价比三家”专栏,发布本地“价比三家”信息。

  省物价局表示,为适应“价比三家”制度新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将通过PC终端、手机APP、数据共享交换等多种渠道获取价格数据,确保价格数据真实、完整、准 确、及时。对提供虚假价格数据的采报价单位,将按照《湖北省价格条例》规定纳入失信名单并取消采报价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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