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彦睿 通讯员 吴天娇
16日,建始县纪委公开通报一批精准扶贫领域的违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因村、镇、县直干部失职失责,致使重复申报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6万元得逞,10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的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关注。
今年2月底,建始县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专班挑灯夜战,终于将从各部门采集到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低保等12个涉及精准扶贫领域的近600多万条数据,录入到“精准扶贫大数据监督检查平台” 平台中。
“向某、陈某,重复申报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一经系统自动比对,问题马上弹出,一条线索引起了专班工作人员的注意。
核查专班立即调取相关资料,发现所有资料一应俱全,验收表上各个部门及相关人员签字完整,看似并无问题。
“看似并无问题”背后,却是责任链条层层失守。
2016年,在官店镇木弓河村申报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时,因老伴分别离世后生活在一起的同村人向某、陈某,在陈某已领取过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居住在向某家的情况下,向某仍分别以自己和陈某两户的名义,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经费申报。
对本村本土村民的重复申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银三和村党支部副书记陈中明心知肚明,却仍然送了“顺水人情”,在上报及验收表上签字。
材料送到官店镇扶贫办副主任文自军手中,文自军既没到现场,也没有认真审核把关,签字就同意呈报。
重复申报本是逃不过系统筛查的。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王嵩在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就发现了向某、陈某重复申报的信息。遗憾的是,王嵩并未按程序向分管领导刘昕报告,就向官店镇进行了反馈。
官店镇党委副书记郭良彪和镇易迁办主任龚和平,在得知问题后仅通过打电话进行核实,在得到村干部反馈没有问题之后就不再过问。县发改局副局长、县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副主任许远康也仅以官店镇出具的“陈某身份证号与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统计表不一致是因统计表录入错误所致”的证明就拨付了资金。
就这样,3.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就在责任链条层层失守中,2017年1月拨付到向某、陈某2人手中。
精准扶贫,不下好“绣花”功夫层层落实责任,就要被问责。2017年6月,朱银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中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良彪、龚和平、文自军3人被诫勉处理,许远康、刘昕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王嵩被批评教育。
“这些案例虽然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是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建始县纪委书记蔡倞表示,对扶贫工作中不严不实、失职失责、优亲厚友,甚至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精准监督”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