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套取挪用 虚报冒领
2017-08-08 17:15: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高玉峰 梅腾)近日,孝昌县纪委、县监察局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典型案件,以警示基层党员干部,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群众身上。

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有的套取挪用、有的虚报冒领、有的雁过拔毛,造成国家扶贫财政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孝昌县小悟乡林业站站长王书锋以乡林业站工作人员及家属名义套取挪用退耕还林补贴资金60341元,用于支付乡林业站日常工作经费,造成财政扶贫资金损失,王书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孝昌县财政局农发办干部胡自远未认真履职,造成该县季店乡阳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复申报,被施工方套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2.5万元,胡自远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孝昌县卫店镇双钱村党支部书记安青云以自己亲属名义冒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26530元、粮补资金779元,安青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孝昌县丰山镇丰一村党支部书记熊绍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克扣村民异地扶贫搬迁土地补偿款3400元,熊绍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孝昌县邹岗镇柏树村党支部副书记宋国华违规私自收取11名低保对象医保款1650元,已主动退还,宋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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