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上10点,轨道交通分局老关村派出所江汉路站警务室值班民警接到报警,一男子在武汉地铁6号线江汉路站按下紧急制动按钮,造成系统报警,影响了地铁的正常运行。
民警与地铁站务人员迅速将该男子控制,并将该男子带到警务室调查。经过盘问,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姓胡,今年35岁,武汉黄陂区人,当天准备乘坐开往金银湖方向的地铁6号线,前往汉口北换乘,因被老板炒了鱿鱼,心情不好,到地铁站后看到紧急制动按钮,遂用携带的雨伞尖按下了这个按钮。
据了解,列车行驶的每个区间都设有紧急制动按钮,在站台出现意外事件或暴恐事件时,按下按钮,将会阻止后续列车进入站台区间,如果站台内已有列车停靠,该按钮也将阻止列车发车。
民警介绍,胡某所按下的按钮位于江汉路至六渡桥段,若处理不及时,整个列车的调度都会受到影响,还易发生乘客踩踏事故。当时由于晚间列车运行间距大,且站台内无列车停靠,所幸未发生公共安全事故,但胡某的行为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轨道交通警方提醒,根据《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如果危害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市民无论是在站台还是车厢内,在未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切勿擅自启用紧急制动装置,当列车发生故障或遇到紧急状况时,“靠站台处置”是首要安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