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通讯员 秦怡奋 王田甜 王聪 记者 李赢)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根据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由市院联合武昌区司法局共同组建,一支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从2015年12月1日起进驻武昌法院诉讼事务办理大厅。三个月以来,共接待当事人230余人次,引导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起,化解涉法涉诉典型事件4起。
2016年2月的一天,因为涉及武昌区一个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 100多名该企业职工代表一起来武昌区法院要求立案,法院立案窗口的法官跟当事人解释,因为人数太多希望他们推选诉讼代表来立案,当事人没有理解“诉讼代表”的含义,坚持用一张签满名字的白纸提交起诉状及后续诉讼程序,被法官告知不符合基本形式要件,不能立案。一听到法官的答复,这批职工代表像炸了锅,在武昌法院立案大厅大吵大闹,认为立案庭违反“立案登记制”的规定,要求面见院长,正在法院值班的陈律师赶紧过去表明自己的律师身份,愿意为职工排忧解难。在耐心听取了他们的倾诉后,陈律师开始向大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他说立案即使是登记制,但基本形式要件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行,并列举了许多案例做说明,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职工代表们表示理解法律的规定,同意回去推选诉讼代表。第二天就完善了手续,向武昌法院顺利提交了立案所需的材料。
去年5月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许多前来立案的群众认为,“立案登记制”就是只要我来起诉,你就得立案,否则就是故意刁难老百姓,轻则在法院大吵大闹,重则发表不实言论攻击法院,严重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志愿者陈杰律师值班时就遇到这样一件事。
2015年12月2日,杨某因交通事故纠纷来武昌法院打官司,因未提供相关材料而立案未果,杨某拒不听从法官的解释,并在微博上发表过激论言论抨击法院和法官,以发泄内心的不满。由于杨某是微博达人,拥有大量粉丝,发帖当即被大量网友转载评论,法院一度陷入被动。张显显律师在知此情况后,迅速通过微博私信方式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表明律师志愿者身份,从法律角度耐心释明交通事故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和立案程序,理性分析了正确使用网络名人效应和网络社会责任,使杨某消除了对法院的误会,当晚十点半钟,杨某主动删除了微博上发帖及相关信息。此后,在律师志愿服务团队的跟进指导下,杨某补充完善立案证据材料,顺利立案,一场舆论危机被化解于无形。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独立的第三方,律师志愿者有着天然优势,他们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导,向当事人、信访人释法析理、帮助当事人理性申诉,实现了社会法律资源与政法机关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为法院与当事人、信访人之间搭建起有效沟通的桥梁,受到来法院当事人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