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环境执法晒成绩 武汉处罚企业占全省1/3
2016-04-11 11:36:00 来源:

长江网讯(记者 齐云)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湖北的实施情况如何?近日,记者从2016年湖北省环境执法暨应急工作会议了解到,2015年全省罚款企业1778家,罚款金额9492万元。其中,武汉市处罚企业数量占全省三分之一。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介绍,2015年全省监察企业4.45万家次,责令停止建设416家,责令停产727家。罚款企业1778家,罚款金额9492万元。

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3件,查封扣押案件149件,行政拘留案件80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件。

此外,全省共清理环境违规项目2530件,对1225个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查处,向省纪委监察厅移交案件15起。

其中,武汉市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上下了“狠”功夫。2015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57家、处罚561家、行政处罚金额3374.83万元,相比2014年同期立案查处家数、处罚家数、行政处罚金额数分别增长41.5%、71.04%和206.89%。另外,全市全年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2家,实施查封、扣押78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6家,实施《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环境处罚案件4家,实施移送司法部门处理2家,有力震慑和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虽然环境执法取得一定成绩,蒋茂芳也指出,全省仍有襄阳、黄冈、咸宁、随州、天门、潜江、仙桃、神农架林区等8个市州没有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襄阳、十堰、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天门、潜江、神农架等10个市州未查办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零办案到底是因为工作基础好,还是推进执法不严?”蒋茂芳指出,环境执法工作要提振士气,这种情况2016年必须得到改变。

4月7日,记者从2016年湖北省环境执法暨应急工作会议了解到,部分市州未查办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交了“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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