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营改增:山东告别营业税 进入增值税时代
2016-05-02 10:33:00 来源: 齐鲁网

齐鲁网5月1日讯 (山东台 陈琛 庞峰 毕美娟 孙国栋 )今天起,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山东正式告别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这是1994年实施分税制以来税制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2016年5月1日零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伟来到山东大厦,现场见证了第一张增值税发票的开出。从零点开始,随着试点纳税人、国税机关代开、委托地税代开、委托第三方代开四种方式均成功开出增值税发票,营改增全面推行改革首战告捷。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表示:“截至到今天9:50,我们国税系统16个市局、163个县级局全部成功开票,全省国税系统一共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和普通发票7566份,整个开票过程顺畅。”

山东自2013年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今天,随着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纳入,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全省新涉及纳税人71.2万户。

企业视角:减税减负

此次营改增全面实施,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表面上看,部分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比过去营业税税率要高,但随着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打通,实际税负得以减轻。山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孙正密介绍:“对一些住宿业,它购进的水电气或者是蔬菜副食品这些,都可以作为抵扣,比原来营业税的税负是下降的,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它的税负下降更大,由原来的5%调整为简易办法3%,税负下降40%多。”

备受关注的房地产业也将迎来减税利好。土地出让金约占房地产成本的20%—40%甚至更高,改革明确房地产项目以扣除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意味着纳税税基减少。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说:“首先把销售额中的20%到40%拿掉,再把购进中的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都可以再扣除,双头扣除,房地产业的减税是可以期待的。”

民众视角:持续受益

这次营改增,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如个人二手房交易。目前,个人二手房交易主要缴纳营业税、个税、契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税率仍保持5%不变,但税负略有降低。以个人转让一套2年以内、价值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改革前,缴纳营业税5万元,改革后,缴纳增值税47600元,少缴2400元。而个税、契税也是按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均相应减少。好处还不止这些,在改革过渡期内,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殡葬服务等40个项目均免征增值税,这些项目大多涉及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石绍宾认为:“这40个免税项目实际上是从原有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移过来的,这些举措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保证了营改增政策顺利推进。”

政府视角:转型动力

我国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后,逐渐形成营业税和增值税两大主体税种,这次改革后,二元税制将变成一元税制,增值税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像研发设计、物流配送等环节,从“道道征收”的营业税链条变成了“环环抵扣”的增值税链条。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现在二元税制解决了以后,现在产业的分工细化,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像技术研发、技术信息服务,在这些方面问题就解决了,有利于制造业转型升级,也有利于服务业更好的发展。”

营改增试点以来,山东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由2012年的39.98%上升到2015年的45.3%。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生产性服务业迎来发展利好,将进一步带动山东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营改增整体上是利于当前的,比如三去一降一补,稳增长,都有积极的作用,而且利于长远,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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