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 齐云 通讯员 于海涛)5月12日下午,武汉市2016年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上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6年度考核奖惩办法》。
M10 、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区
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6年度考核奖惩办法》提出考核评价分为月度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评价,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绩效完成情况实施考核经济奖惩。
各区改善空气质量情况采用PM10和PM2.5指标进行考核评价。市空气质量办对各区月度和年度考核得分进行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市委组织部、市治庸问责办、市考评办等部门通报,作为对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各区年度考核评价中,对完成PM10、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目标且排名前3名的,由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PM10、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目标的,由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对PM10、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区,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市环保、发展改革、城乡建设、水务、安监、国土规划等部门暂停对该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行政许可。
对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区,由市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加强督促。
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整改不到位或者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设立专项奖励资金
PM10、 PM2.5下降有奖 上升将罚款
设立改善空气质量专项奖励资金 ,奖励在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区,同时对没有完成改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区进行处罚,考核奖惩按季度核算和通报,奖惩资金按年度兑现。奖惩资金用于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不得挤占挪用。
PM10平均浓度与奖励基数 (即:在考核目标浓度基础上再减1微克/立方米的浓度值)相比,每下降1微克/立方米奖20万元 ,PM10平均浓度与考核目标浓度 相比,每上升1微克/立方米罚20万元; PM2.5平均浓度与奖励基数 (即:在考核目标浓度基础上再减2微克/立方米的浓度值)相比,每下降1微克/立方米奖20万元 ,PM2.5平均浓度与考核目标浓度 相比,每上升1微克/立方米罚20万元 。各区每季度PM10、PM2.5考核目标浓度根据该区上年同季度平均浓度和市下达的考核下降比例计算。
2016 年第一季度拥抱蓝天行动考核奖惩情况
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15个区(功能区)(武汉化工区2015年1-3月未开展监测,一季度不纳入考核奖惩范围)2016年一季度改善空气质量奖惩资金进行了核算,按照《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6年度考核奖惩办法》要求,考核奖惩按季度核算和通报,奖惩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按年度兑现。各区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第一季度获得改善空气质量奖励资金 的共8个区(功能区),分别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陂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硚口区、新洲区。
2016年第一季度需要缴纳改善空气质量惩罚资金 的共7个区(功能区),分别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区、江岸区、江汉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洪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