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意见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
2016-05-23 15:56:00 来源:

长江网讯(通讯员陈宇 周文照 记者 吴晓敏)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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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在全省建立比较完备的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监管机制,探索推行药物经济学理念和个体化用药。其中,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总体下降到30%以下;综合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其他类别医院达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指标。

《意见》突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问题导向,重点对基本药物、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及辅助用药提出了4方面的工作意见。一是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和销售金额比例不得低于80%,二级公立医院为40%~50%(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不得低于50%),三级公立医院为25%~3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常用低价药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药品100%在网上采购,配送率达到95%以上,常用低价药品、短缺药品配送率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采购率不低于95%。二是严格实行抗菌药物分级、分类管理,严控抗菌药物品种数量。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三是严格控制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的品种数量,明确其分类使用原则和比例。四是强化特殊药品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健全临床用药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合理用药信息化建设,规范门诊输液管理。各地和各医疗机构要将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监督、考核与评价,合理用药工作不达标者取消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评先资格。合理用药评价结果与医师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评挂钩,与个人晋升挂钩。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监管和抗菌药物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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