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汤洁)27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有关工作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促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
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中央赋予武汉的重大使命,根据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促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决定(草案)说明的总体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不断增强推进创新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让创新成为全市人民的意志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结合武汉实际,坚持市场化导向和产业化方向,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统筹推进科技、经济、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等创新改革,加快构建全新的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行区、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示范区,依靠创新驱动发展。
草案说明对于改革创新的法治路径,试点与推广,宽容失败的界限区分,对市场主体的容错规定以及创新改革与本市地方立法的衔接等进行了阐述。《草案》中提到要充分发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开发区的先行先试作用,积极开展创新改革试验。需要先行试点的创新改革措施,可以先在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进行试点。
审议中,人大代表张晓东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草案》细则,做好典型案例的处理,形成全面而生动的诠释。代表张晓玲认为,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武汉这三年突飞猛进,武汉的全领域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打造、首创科技创新券等值得点赞。武汉市在落实鼓励创新的过程中还需要完善政府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尤其是对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代表李长安认为,全面创新改革,“全面”很重要,政府需要制定创新改革的制度,运用财政手段鼓励创新,“创新要重视‘大人才’,也要重视‘小人才’,创新的着眼点要更广泛。”李长安说,武汉要新形成创新高原才能达到创新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