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环保+公安"联合执法环境违法行为
2016-09-13 16:58:00 来源: 长江网

长江网讯(记者 齐云 通讯员 杨海垚)9月12日,武汉市市区两级环保系统、公安系统再次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深入推动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工作,加强执法对接,完善“环保+公安”的联动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办案等长效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会上,两部门负责人按照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中对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作出的明确规定,以及环保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适用行政拘留的6款23类具体环境违法情形,进行了积极磋商,对移送材料、移送时限、案卷规范以及公安机关受理等方面进行了意见沟通和交流,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环保部门办案的具体情形,大大缩短了办案的程序,明确了主体责任,强化了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同作战,进一步扫清了环境违法案件的执法阻碍。

据了解,环保部通报的去年下半年全国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中,有8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目前,武汉市已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3起,分别是武汉复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依法进行环评拒不停建案、武汉鑫运伦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逃避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案、湖北三环中生工贸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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