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电动车乱走机动车道将罚50元
2016-11-03 20:17:00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电动车乱走机动车道将罚50元

  五一大道芙蓉立交桥匝道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中间设置了隔离护栏,行车秩序井然。长沙晚报记者  小刘军 摄

    五一大道芙蓉立交桥匝道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中间设置了隔离护栏,行车秩序井然。长沙晚报记者 小刘军 摄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各行其道,可一些电动车却不遵守交通法规,或闯红灯或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给城市添堵的同时,还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电动车也渐成交通事故“主角”。昨日起,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启动为期两个月的非机动车专用道通行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倡导绿色出行的同时,规范非机动车行停秩序。

  现场

  电动车走机动车道 干扰后方车辆行驶

  昨日上午,记者在城区多个路段看到,机动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辆挤占机动车道行驶的情况比较常见,尤其是后者。

  在五一大道芙蓉立交桥西北匝道,一辆小车竟然在隔离护栏内的非机动车道内缓缓挪动,导致多辆电动车被堵在后面。面对执勤民警,该车驾驶员辩称:“这里不是才装护栏不久吗,我又不知道新规定。”

  在浏阳河大道,一辆电动车的踏板上竟然横着装载一块长约2米的门板,该车还不时冲进机动车道,干扰了后方车辆的正常行驶。

  据初步统计,昨日仅芙蓉区交警大队一中队就依法暂扣各类交通违法电动车20余辆。

  交警部门提醒:

  在施划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自行车、电动车等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驶。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者,可暂时扣留其车辆至指定场所。

  另外,机动车辆只有在停车指示标志的指示下,并在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才能占道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可处以100元罚款;违反禁停标志停放,除了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还得记3分。

  分析

  六成事故涉及电动车 电动车成肇事“主角”

  芙蓉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伍侠说,从路面情况来看,非机动车里,自行车的比例很小,电动车占比在九成以上。

  “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还有就是闯红灯。”伍侠分析,电动车驾驶人大多未经正式驾驶技能训练,对路面情况估计不足,遇到紧急情况很难妥当处置。还有一些电动车驾驶人心存侥幸,错误认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即便违法,交警也不会处罚,导致电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占用机动车道,甚至逆向行驶、超员载人等违法行为多发,给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超标电动车速度快、无防护。以上原因,导致电动车渐成交通事故“主角”。伍侠说,城区约六成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造成的人员伤亡比例则更高。“电动车作为无防护型交通工具,驾车人的身体全部暴露在外,稳定性和防护性差,在受到外力冲撞时,很容易与路面交通工具或设施发生碰撞,从而导致不同程度的伤害,重者造成死亡。”他表示,一些电动车厂家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进行生产,过于强调速度和骑行方便,部分电动车的最高时速已达50公里,但配套的安全防范措施比如刹车、警示装置却存在严重不足。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以下四类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专用道内通行(限设置了机非隔离护栏和非机动车专用道标识标线的路段);

  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内违法停放、逆向行驶以及超高超宽,安装伞具影响其他非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通行,影响非机动车通行;

  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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