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贫困患者可先诊疗后付费 红安推4321模式
2016-12-06 20:21:00 来源:

长江网讯(记者 李赢)健康扶贫关系到贫困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着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是湖北省实现率先脱贫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健康湖北的重要任务,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2016年12月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健康扶贫新闻发布会,省卫计委通报了全省健康扶贫工作情况。

全省建立起兜底保障机制,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确保贫困人群“看得起病”。卫计委副主任朱惠民介绍,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即进一步提高门诊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建立起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实现“三覆盖、两倾斜、两加大、一窗口”。

“三覆盖”就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

  “两倾斜”就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率先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门诊统筹,切实解决慢性病患者长期门诊治疗费用报销问题。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今年要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通过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支出负担。

  “两加大”即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健康扶贫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扶贫相关的保险产品,推动贫困地区政府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对于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并积极通过公益慈善组织等发动社会力量救助。

“一窗口”就是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记者从全省健康扶贫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二五”以来,湖北将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中的60%,30多亿元安排到了贫困地区改善医疗条件。2016年,中央和省项目投资11.11亿元,其中约60%的项目投资约6.7亿元优先安排到连片贫困地区改善医疗条件。

会上,红安县副县长李长余介绍红安的健康扶贫经验,“红安县实施健康扶贫‘4321’模式,让健康扶贫对象‘少生病、少花钱’,扶贫对象都赞不绝口。”

“四”即落实“四定”原则,一定救助对象。全县锁定50765名贫困对象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二定就诊机构。确定2家省级医院,县内3家二级医院和14家一级医院作为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三定兜底标准。通过政府购买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确定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四定报账方式。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仅凭三证(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证)在专用服务窗口即可一站式结算、一次性完成。

  “三”即推行三大举措,一是入院不缴费。救助对象住院一律取消新农合起付线和入院预付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二是报账一站式。简化住院报销结算流程,健康扶贫对象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费部分即可,其它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然后集中到各部门结算。三是就诊一卡通。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扶贫绿色通道,省、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无缝对接,一站直达。

  “二”即健全“两全”机制,一是健康全管理。红安对健康扶贫对象落实“五个一”机制,每人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二是就医全兜底。县政府投入2591.3万元为全县健康扶贫对象购买医疗救助补充保险。新农合政报销后未达到90%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健康扶贫对象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

  “一”即让健康扶贫对象“少生病、少花钱”,努力实现“绝不让一个贫困户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目标。截至11月底,全县完成健康扶贫对象免费体检50549人次,住院诊疗18868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0402.3万元,其中:新农合报销6397.2万元,政策兜底3076.6万元(含大病保险),群众自付870.9万元,平均住院医疗支出仅为461.6元,较健康扶贫前平均住院医疗支出下降达1578元。健康扶贫对象就医负担大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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