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通讯员朱丹朱云)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年终岁末,青山城管委召集辖区相关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座谈会:集中通报2016年发生的六起燃气网管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正视法律后果,进一步商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六起事故分别是:
10月7日,白玉山海绵工程施工挖断进户管。
10月17日,青王路路面施工挖破燃气主动脉干管。
11月15日,121泵站工程施工顶穿燃气管。
11月16日,冶金大道智能交通安装工程施工顶穿燃气管。
12月1日,建设二路道路改造挖穿燃气管。
12月15日,建设二路44街坊施工压破燃气管。
所幸的是,六起事故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得当,未有发生严重后果。造成燃气安全事故的原因,一是参建方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责任人履职履责不到位,与施工人员交底不准确、不透彻;三是施工单位无视燃气管网保护方案和保护协议,存在违章操作和侥幸心理。针对上述原因,管理部门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施工前应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各单位要紧密配合,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强调,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提前联系燃气企业,做好施工段技术交底工作。燃气企业应加强员工(巡线员)业务培训,准确了解管网分布,以便更好地指导施工单位安全施工。进行燃气管网保护技术交底时,燃气企业应在现场设置明显的管网标识(走向、埋深),工程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标识的维护工作,确保标识的完整、清晰,起到警示作用。施工单位内部要落实技术交底,确保具体施工人员(技术员、机械手、民工)清楚施工范围内管网情况。燃气企业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可行性意见,确保方案可行、规范、有效。燃气企业派人参加施工单位工程例会,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以便开展燃气管网保护工作。
青山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凡是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列入燃气安全生产的“黑名单”,实施重点把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