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武汉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已停止核发
2017-01-22 17:02:00 来源: 长江网

长江网讯(记者 齐云)近日,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发布提示公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中“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要求,我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停止核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通知》显示,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也意味着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以后将从3个变成2个。

虽然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但并不意味着取消年审时车辆尾气的检测,而是把环保标志并入到机动车年审合格标志里了。如果车辆环保不合格,也就无法拿到车辆年审合格标志。

也就是说,只是不再发放检验合格的标志,尾气检验依然进行。环保检验标志和年审标志将合二为一。

  新车以后就不用去领环保标志了

符合条件的私家车辆在前六年是免检的,第七年开始需要检测排放,但也不需要领环保标志了。若在检测尾气中发现超标等问题不仅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还必须要进行整改。电动车则无须进行排放检测。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成为历史。

纯电动汽车和6年内的新车 免于尾气检测

纯电动汽车免于尾气排放检验。

根据此次出台的《通知》,除了纯电动汽车,6年内的新车免于尾气检测。

新车6年免检是指“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

《通知》要求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排放检验,与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联网,并在今年底前实现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实时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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