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遭砸窗被盗四千 满春街派出所找回钱财
2017-04-06 16:50:00 来源: 长江网

 

长江网讯(通讯员 杨槐柳)4月6日上午10时,满春街派出所,受害人卢先生手里拿着两周前被盗却又失而复得的4285元被盗款,开心地舒展开眉头。这是市公安局进社区工作组、派出所刑侦民警、社区民警一起给他追回来的。“没想到一起普通的砸车窗盗窃案牵动了这么多人的心,作为辖区居民,我们对社区平安更有信心了。”

破案不追赃受害人难满意

卢先生住在满春街,上班在武昌。3月22日早上7时30分许,卢先生正准备驾车上班,发现其停放在江汉区民族路威凯商城门前的白色小轿车副驾驶室的车窗玻璃被人砸破,副驾驶座前储物箱内黑色钱包被盗,包内有现金5000余元现金。接到报警,派出所街派出所刑侦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工作,通过调查得知卢先生此前一晚将车停在商城门前后一直未再启动。派出所刑侦队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固定证据。负责破案的专班民警立即组织视频文员调阅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资料,2小时后锁定了一名曾经在现场出现的可疑中年男子。这名男子砸破车窗玻璃后,穿过一条小巷到万年街,后又拐进统一街,并在一个门店进出了3次。经过实地查访,这个门店就是一家旅社。通过排查旅社入住人员信息,快速锁定了嫌疑人身份。于是,专班民警在旅社守株待兔,当晚9时30分许,从外归来的方某某当场被擒。可是,当民警搜查嫌疑人时,在其身上只发现400元现金。破了案却不能为受害人挽损,虽然卢先生表示理解,还一劲儿地表示感谢,但民警心里清楚,破案没追赃,受害人怎能真正满意呢?

赃款竟已送给乡下侄儿治病

为了追查赃款下落,办案民警曾两次到看守所提审,嫌疑人方某某一口咬定“钱用了,没有了”。市公安局进社区工作组民警听说这起案子后,便和“片警”汪兆屏、分管刑侦工作的副所长陈永刚商量,再次提审,摸清情况,尽可能追赃挽损。3月29日,他们一起来到江汉区看守所。在讯问室内,他们一方面对嫌疑人方某某进行法制教育,站在他的角度帮助分析积极退赃,争取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可能性和好处,鼓励他早日出来自食其力;另一方面耐心询问他违法犯罪的经历,了解其家庭困难,启发他自生悔意。方某某想了许久,愧疚地对民警们说:“是我心里着急,为了生病的侄儿,加上渴了酒,心里闷闷不乐,犯了错。这是不义之财,我应该退。”

原来,方某某曾在1983年因盗窃2000元钱被判10年有期徒刑,1993年出狱时,他用菜刀砍伤了自己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发誓从此决不再动“偷”念,因为偷盗很可耻。民警调查证实,20多年来,方某某确实再无盗窃记录。他羞于回老家,便在武汉靠自己的体力给果行运送水果、给酒店运送蔬菜为生。虽然没有什么积蓄,也没有成家,但生活还能自保。两周前,老家捎信来告诉他,侄儿患心脏病病情加重,治病花了很多钱,急需用钱。“我们兄弟俩都患有心脏病,我没有成家,侄儿是我们家目前唯一的后代。”方某某讲起这个家庭的不幸黯然神伤,“从听到消息我心里就很难过,晚上几个朋友又喝了酒,在回来的路上,我就干起了糊涂事。”方某某交代,偷来的钱托老乡带回老家给侄儿治病去了。

  4次提审2次查访追赃一波三折

“我知道自己错了,我愿意配合退赃,我在一个姓黄的老板手下打工,工钱还没有结,可以结了工钱来退赃。”经过两次提审,方某某主动提出了一个可行的退赃方式。3月29日,民警依据方某某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黄老板,黄老板起初答应在当天晚上将钱送至满春街派出所,谁知他询问了方某某的一些情况后,突然改变主意,不愿意再接民警的电话。根据方某某提供的线索,民警还专门到黄老板以前所在的汉口沿河大道实地查询,结果一无所获。随后,民警又进行了两次提审。方某某退赃积极性很高,苦苦久想,又提供了一个在硚口区利济路一带开小门店的陈姓关系人,却记不起联系方式,希望民警找到他,说服他帮助。3月31日下午,民警马不停蹄地跑到利济路,经过2个小时的实地走访,终于找到了陈某。陈某听闻方某某的情况,心生同情,代其垫付了3500元。其间,民警实地劝说方某某曾住宿的旅社配合,将其住店押金385元退回。至此,经过多日努力,民警终于追回4285元。“追赃和破案相比,有时更耗时耗力,更麻烦复杂。有些赃物被快速转移,数小时就被运至外地,有些赃物被嫌疑人变卖,下落不明。”作为长年侦办案件的副所长陈永刚,对“追赃难”有切身体会。据悉,日前满春派出所结合“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已成立了多警种追赃工作小组,此次正是首次举行退还赃款行动。派出所所长梅军红告诉记者说:“我们一定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边安全和切身利益出发,既办好案,又追到赃,确保群众对基层派出所真正满意。”

发还完赃款,这个追赃小组对近期破获的案件一一进行清理,列出了追赃清单,继续追赃行动。

责编: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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