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这样的机灵别抖了! | 睡前聊一会儿
2017-11-28 22:37:00 来源:人民网


睡前聊一会儿,梦中有世界,大家好,我是党报评论君。今晚我们从“教科书式耍赖”讲起。

两年前,唐山人赵某的父亲遭车祸成为植物人,肇事司机黄某既不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未曾真诚道歉,甚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拒绝履行85万余元的赔偿金。赵某不得已在网上以“教科书式耍赖”为题,指责了黄在肇事后通过给女儿买车买房来转移财产的行为。近日,法院冻结了黄某名下资产,并处以15日拘留,同时将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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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的存在财产转移,存在一些争议,需要法律认定。但可以明确的是,黄某“我不给你,你不也得受着”“把自己关起来,就不用还了”等想法不可能实现。司法拘留只是惩戒的起点,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必须得到履行。而不少网友心中的疑惑在于:为什么明明法院判决了,正义实现了,被执行人却能上演一出“教科书式耍赖”?“老赖”怎么就成了法治社会的顽疾?

以“老赖”为代表的判决执行难问题,客观上存在一个普遍而根本的原因:司法资源有限,执行成本太高。换句话讲,判决执行一点不比案件审理来的轻松:甄别被执行人偿付能力,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乃至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任何国家的司法资源都有其限度,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中已经下了大功夫,想要积极介入每一起执行难案件,并不现实。这就给“老赖”留下可乘之机。再加上有些“老赖”用财产转移等手段与执法人员打持久战,更增加了判决执行的成本。

虽是顽疾,却并非无药可治。近些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惩治“老赖”疗效显著。一个重要成果是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组团”惩戒“老赖”的工作机制。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被限制乘坐飞机和软卧火车,到38个部门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签署了《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不同系统、不同职能的部门相互配合,打通了信息沟通的障碍,布下天罗地网。司法机关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老赖”行踪及其财产状况,大大降低了判决执行成本,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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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算,现代信息技术和社交网络更成为司法机关惩戒“老赖”的利器。最近,河南省某基层法院利用微信朋友圈的广告功能,将首批19名“老赖”的信息推送到当地十万名市民的朋友圈中。这项有针对性的“精准曝光”计划,令不少“老赖”颜面扫地,主动登门还清了欠款,法院结案率明显提高。除此之外,司法机关还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精准锁定“老赖”在网络上资产与消费情况,更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在新兴技术的助推下,司法机关执行判决的成本进一步降低,效率却大大提高,一个更加诚信、有序、法治的经济社会环境得到保障。

当然,无论是多部门联动、还是采用新技术,高效惩戒“老赖”的基础在于对其个人信息的精确掌握。这其中涉及问题在于,虽然“老赖”违法在先,但仍然具有一些不可轻易剥夺的个人权利,在保证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也要避免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滥用。只有用“教科书式的惩戒方式”,才能既展现司法的效率,又保持司法的审慎。

法谚有云:无救济则无权利。很多时候,案件的宣判更多意味着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而只有判决得到执行、当事人得到补偿和救济,公民个人的权利才算真正有了保障,微观层面的公平正义才得以彰显。从这个角度讲,依法惩戒“老赖”、加强判决执行力度和效率,对于今天中国的法治建设来说尤为重要。而只有构建一套科学、合理、法治化的制度框架,进一步降低判决执行成本,才能打通司法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正是:正义有“成本”,惩戒须有道。(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思聊工作室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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