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传媒·武汉晚报12月21日讯(记者万勤 实习生惠雪寻 通讯员缪陈晨 刘诚睿)“我知道这是盗窃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家中开销大又爱好读书,我选择了偷书,我不清楚所盗书的价值。盗窃的书我准备自己看。”今天,记者从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武汉一名男子因多次盗窃书店书籍被抓获后,这样跟办案检察官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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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6日,武汉市一书店负责人发现书店内的书籍被盗,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一名个子不高、带眼镜的男子曾两次进入书店,将书装入包内,没有付款就离开了。
书店负责人将此人照片打印出来提醒员工多加注意。7月4日晚上6点半左右,一名员工通过监控发现该男子又来到该书店,员工就在收费处等待其将书拿出书店后拦住,扭送公安机关。
王某今年41岁,湖北监利人,在这家书店盗窃了三次书籍共十一本,经估价共计价值人民币530余元,所盗书籍均放在王某家中卧室里。
鉴于王某被抓后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目前与书店已经达成谅解协议。但由于多次盗窃,王某已涉嫌构成盗窃罪。
目前,案件正在洪山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