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锐见: 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也有中国模式
2018-02-12 09:58:00 来源:人民网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发出了“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总动员令。201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勾勒出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路线图。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述,提出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生活垃圾分类也是题中应有之义。由此,我国生活垃圾分类进入快车道,地方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垃圾分类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一些城市成立了专门的垃圾分类协调推进机构,部分城市还开展了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今天,小智邀请到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刘建国教授,就我们国家垃圾分类的现状、国外的先进经验等作一介绍,带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垃圾分类的中国模式。

中国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的现状

我国自2000年开始在8个试点城市开始推行垃圾分类,总体而言进展缓慢,收效甚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尚未建成现代化、多样化的垃圾处理设施,即使居民做到了源头分类,环卫企业也做不到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最终只能“殊途同归”,统一进入垃圾填埋场。

部分小区采取各种激励和监督措施后形成的一些示范案例,尽管在营造氛围、培养习惯和方便拾荒者方面有一定意义,但归根到底没有“治本”。这一阶段是垃圾分类的起步阶段,其基本特点是“后端决定前端”,即后端分类处理设施的缺乏,决定了前端分类收集徒具形式,“混收混运”广受诟病。

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就,与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保持了同步,主要表现在:生活垃圾处理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专业化、市场化模式基本成熟,行业管理和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能力不断加强,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2016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绝大多数城市已经建成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垃圾处理设施。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卫生填埋”并举,并以生物处理为优化节点的分类处理技术格局逐步形成,在我国各类固体废物处理中居于前列,在发展中国家生活垃圾处理中更是一枝独秀,我国垃圾分类进入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特点是“前端影响后端”,推进垃圾分类的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由后端分类处理设施缺乏转化成源头分类投放参与率低、准确性差。

中国的垃圾分类宣传画(图片来自网络)

国外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的做法

纵观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虽然生活垃圾分类已得到成功推行,成为生活垃圾处理链条上的“标准配置”,但因各国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分类方式、分类效果、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

日本地狭人稠,土地资源极度稀缺,“减量化”是最为迫切的需求,因而减量效果显著的焚烧发电成为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垃圾分类的主要目标是分出“可燃垃圾”与“不可燃垃圾”,可回收物要求精细分类。很多留学生到日本第一件事就是学会精细分类,垃圾要分成20多种。

美国地大物博,对“减量化”的需求远不如日本迫切,因而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焚烧为辅,垃圾分类也以分出纸张、塑料等高价值可回收物为主。

德国的自然条件介于日本与美国之间,在挖掘垃圾处理领域温室气体减排潜力的目标驱动下,形成了以机械-生物处理与焚烧发电并重的垃圾处理方式,“生物质垃圾”成为主要分类品种之一,可回收物主要分为纸张、包装物和玻璃。需要指出的是,日本、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废纸、废塑料等的分类回收率虽然较高,但绝大部分并未在本土得到再生利用,而是出口到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污染转移”。我国和其它发展中国家出台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的政策后,这些国家也不得不面对严峻的垃圾处理形势。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习惯养成是重点(图片来自网络)

三是立足国情博采众长,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中国模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不同区域自然条件也存在巨大差异,这就决定了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必须对症下药,因地制宜,绝不能“一刀切”。在选择性分类回收,即将垃圾中特别有用、特别有害、特别有干扰的组成部分在源头分出来的基础上,土地稀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可以采取焚烧发电为主的处理方式;土地相对丰富、人口较为稀疏、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可以采取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处理方式;大部分中等城市可以采用焚烧发电与生物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出最节约、最高效、最环保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中国模式”。(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智观天下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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