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人在囧途”缘何一再上演?
2013-12-24 09:50:53 来源:汉网

近日,黑龙江省一名干部被辽宁警方上网通缉,在单位被戴上手铐抓走,最终辽宁警方承认通缉错了人,并撤销了网上的通缉信息。昨天,发布通缉信息的辽宁警方来到被错抓者的单位正式道歉,并为错抓者恢复名誉。(新华网 12月23日)

看到这则新闻,我不禁想起了电影《人在囧途》,似乎倒霉的事情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第二起警方误抓事件,不仅使被错抓者非常尴尬,更使涉事警方的公信力大打折扣。11月24日,在湖南耒阳西站买票的刘丽(化名)因“涉嫌盗窃”突然被警方带走。在湖南被拘12天,又转至青海接受调查。虽然两起事件过后,警方都就误抓事件表示道歉并进行了赔偿,但对被错抓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倒霉透顶的事情。

仔细说起来,此次辽宁警方误抓事件中,宋东民比起湖南被误抓女孩还算是幸运的。由于哈尔滨警方在协助办案讯问中发现“可能抓错了”,为了稳妥起见,请示了相关领导,决定暂时不把宋东民收押进看守所。在发现误抓之后辽宁警方主动登门道歉,赔偿1.5万元赔偿金,用以赔偿精神损失以及交通、住宿等费用。然而,“瑜不掩瑕”,辽宁警方误抓事件也暴露了当地警方在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

办案程序欠缺合理性。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是一件应该慎之又慎的事情,如果没有非常充分的依据,不宜轻易通缉。在没有网络通缉之前,公安机关都会派人事先对要抓捕的嫌疑人进行了解或隐蔽辨认,以确保不至于错误抓捕。此次事件中,案情本就不是那么复杂,如果辽宁警方事先赴被错抓者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也许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可叹的是,犯这样错误的不仅仅是辽宁警方,还有之前的青海,这些事情充分说明,警方在办案程序方面还欠缺一定的合理性。如果事先多动动腿、多跑跑腿,主动地调查了解一下,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

工作作风不务实。此次事件中,哈尔滨警方在发现“可能抓错了”之后,曾两次将宋东民的证据材料发送给辽宁盖州警方,其中第二次是调取了宋东民案发时间在当地检查工作的签字。试想一下,案发时间,宋东明在黑龙江鸡西本地检查工作,且有工作签字证明,又怎么可能同一时间出现在千里之外的辽宁进行诈骗?然而,当哈尔滨警方把这些签字发送给盖州警方,得到的答复依旧是宋东民就是诈骗嫌疑人。如此工作作风,怎么不出错。

辽宁警方在此次误抓事件中暴露的问题原本可以避免,愿其能以此为戒,痛定思痛,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成效取信于民,尽最大限度不让类似事件发生,不让无辜者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