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效伟:小偷写励志日记,一部“伪”励志片
2013-12-24 12:48:31 来源:汉网

   瑞安市公安局陶山派出所近日抓获一名小偷,并发现了一本日记本。在日记本上,小偷给自己定下目标,要“开源节流”:不能打老虎机、牌九,不能买福利彩票,要把钱存起来;他打算每天要偷2到3组电瓶,再偷满40天,并计算了实现目标的收入。(12月23日新华网)

小偷写日记,少见,写励志日记,更为少见,可见这名小偷挺会过日子,知道如何在受老虎机、福利彩票诱惑的情况下进行财富积累,只不过有一点他没弄明白,那就是自己攒的钱来的不是正道,有些不怎么光彩。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哪怕不是君子也应学会遵守赚钱之道。如果按照自己的爱好“信手牵羊”,只会让自己陷入犯罪的深渊,不管自己伪装的多么绅士,装神马励志青年,在犯罪事实面前,一切“伪装”也只是犯罪受罚的“陪葬品”。

不能打老虎机、牌九,不能买福利彩票,要把钱存起来,说实话这样的攒钱决心,很值得一些花钱大手大脚,吃喝玩乐的人学习。但当这种具有励志味的理财之道与“每天要偷2到3组电瓶,再偷40天”犯罪性质的赚钱方式捆绑在一起时,玷污的只有充满正能量的“励志”二字。

对于这名小偷写的励志日记,笔者的评价是:虽许下美好的愿景,但这份愿景不会有光辉的前程,因为它是建立在犯罪基础上的,不管过程怎样艰辛,多么励志,只要还在作恶,那些愿景就会处于“雾霾”中,得不到阳光的惠泽。当然,笔者不能否定这本日记对社会的教育意义。日记前半部分,充满着对于生活的思考与认识,有很多励志概念涵盖其中,这是社会所欠缺的。而后半部分,写尽了偷窃的丑陋,为人所不齿,是社会最应抛弃的。

饿死不做贼,这是民间流传出来的,所以老百姓对小偷都很痛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中国自古以来的思维模式决定这一切,我们的老祖宗从一开始就把金钱财产看的比个人生命重要,这就有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即便在现在社会,人们遭受小偷偷窃时,也往往舍了命的去追,可见钱财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当然,小偷更深谙其道,不然哪会有舍了命的上墙爬屋去偷钱,可见对于钱财明显小偷看的还重些,毕竟他们是靠偷这个过日子的,钱来的不容易,得学会珍惜。

但这名小偷看中钱财的同时,明显忘了一点:一个人想成为小偷,几秒钟的举动,但想洗脱这几秒钟酿成的骂名,非一日之功。小偷写励志日记,实乃一部“伪”励志片,回归人间正道方能成就励志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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