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迟到被免”是 “杀鸡儆猴”吗?
2014-01-27 16:17:21 来源:汉网

昨天下午,南京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发布微博称,在1月25日召开的全市城建城管环保工作动员大会上,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没有请假,而让人代开会并迟到,经核实,决定给予俞立新免职、通报批评的处理。(1月27日   人民网)

新官上任三把火,一般没有不长眼的官员敢于碰刺挠痒,然而还是有个别抱有侥幸心理者去偷空耍滑,最终得到悲惨下场。在这个仇富仇官的时代,很多网友为此纷纷奋起,为惩处迟到官员叫好,但在奋起之后,是否想过,因开会迟到顶人进场,官员就被免职,为何相关部门在市长重视后才去启动相关程序从严处罚,也太急于在新领导面前表现了吧!

作为党的干部,遵守的各项章程是职责所在,也是个人的基本素质显现。转作风,正会风,我们一直在倡导。但很多事不能因人而异,惟命是从。面对匆匆进场的参会者,市长缪瑞林生气地大声说,对不起,我打断一下。刚才迟到的,是哪个单位的!原本认真听会、低头看材料的参会人员纷纷抬起头,四处张望。刚才迟到的那位,你站起来说说,你哪个单位的?缪瑞林再次怒问。字里行间似乎让人直观地感受到了会场气氛的凝重,随后第二天就传出这个官员被免的消息。我们在感叹市长作风强悍如斯时,也为此相关部门默哀一把。“抓作风转变零容忍”这种做法固然制度的赞赏和提倡,但也容易让他人诟病甚至非议。因为迟到被免职,这是行的哪门子干部任免规定?总不能让个人的行为习惯替代了相关制度,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把这次市长点将“倒霉官员”称为“运气不好”?该纪委的处罚理由显然难以服众,有点惟命是从、望风知马的怪味?与其说是人治而后的法治,不如说是拍市长马屁的问责。

“抓作风转变零容忍”务须多言,治“顽症”下猛药还需努力。更多时候,相关部门在做一项决定时须做到师出有名、依法依规办事。如果事事看领导脸色行事,那制度还有啥用。良好的作风养成是个人素质和监督制度双双融合、互相印证的结果。个别官员让人代会并迟到,明显缺乏必要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在加强对各级干部思想教育的同时,更要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积极推进常态化、法制化固守落实,确保处理违规违纪干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违规干部心服口服,让群众赞成满意,切实塑造一个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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