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年底突击花钱”,还需突破现状抓本质
2014-01-28 11:15:26 来源:汉网

年底突击花钱的新闻,近来又因一些地方丑闻而被关注。年底突击花钱,已不是新问题了。要管住政府的钱袋子,当然需要完善制度,也要态度坚决。但年底突击花钱成为痼疾,是因为缺少制度吗?相关法律法规不是没有,相关文件更是汗牛充栋。

作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年底突击花钱已经被舆论持续关注多年,财政部也几乎年年强调“要不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令公众费解的是,年年强调,为何却“防而不止”?出现这一现象的本质原因究竟是什么?为何预算批准可以花的钱,却总是花不出去?是预算本身就虚高,还是预算拨付的速度有问题?抑或,突击花钱本身就是一种最为有关部门乐见的花钱方式,因而已成为一种“人造惯例”?

年底突击花钱主要原因是,在每年中央财政预算之前,项目支出中一般只有延续性项目按一定的比例预拨部分资金,新增项目大都是在预算批复下达后才开始支出,这样就使一些资金延后支出。更重要的是担忧上一年度花钱少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同时也于腐败存在关联。一些地方为了保证来年预算充裕纵容部分单位突击花钱,于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这种现象,在包括政府采购在内等项目花钱上故意“买高不买低”,从竞标者与供货商处获得私利与好处。

可见,年底突击花钱不应该是一笔糊涂账,而应该接受更为严格的“突击监管”,并及时拿出专门的“突击审计”公告,以作为下年度编制和审核政府预算的重要参考。突击花钱是一种“预算病”。要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不仅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更要及时修改预算法。在此之前,如果暂时还无法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那么至少要让年底突击花钱无法作恶,不能作恶。

年底突击花钱现象要能真正得到制止,一方面需要如财政部门所表示的进一步健全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更要大力推进政府花钱公开透明工作力度,让政府花钱行为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民众对包括政府采购在内各类政府花钱行为的有力制约。如此,才可能切实有效地杜绝部分地方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出现,在更大程度上节约财政资金与纳税人税款,并进一步促进反腐败斗争与党风廉政建设。(竹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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