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如此交警,如此文明驾驶?》的微博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微博内容为:“网友在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上所见的一幕,这算不算危险驾驶?算不算违章?不知他在处罚其他违章时会不会脸红?”27日,记者就此事向资阳市交警支队求证,但截至发稿(27日下午4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3月28日 和讯新闻)
耍杂技也许是马戏团的职业,但没有限定其他人不能干,这不,资阳这两位交警显然不甘落后,在马路上就开始上演马路拦截大戏。从网友曝光的图片中看到一名正开着摩托车前行的交警将脚放在另一正向前行驶的交警巡逻摩托上,优哉游哉,不亦乐乎,显然已忘记查处违章,保证道路畅通的职责。
先不论这样在马路上耍“杂技”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有多大威胁,光凭“两耳不闻他车使,一心只把‘杂技’耍”就已严重违反道路交通规则,本该受到相应惩罚,更何况对交通规则倒背如流的交警,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要治人者先治己,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执法者、监管者,首要的是走在法治建设的前面,带好个这遵规守纪的头,为群众树立学习榜样,带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如果自己都不能遵守相关规定,不仅不能起表率带头作用,反而还违章违规,做反面引导,在处罚其他违章时如何不脸红,更别谈依法依规,除恶扬善。
最后,笔者认为,任何一个执法者,无论他手中掌握了多大的权力,对人、对己都要依法办事,如果知法犯法,也只有加重处罚,树立反面典型,才能为其它从业者引起警戒,实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往事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