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断考生舞弊之路 不能仅靠群众举报
2014-05-23 11:45:56 来源:汉网
日前,在九江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有28名考生被北京权威机构鉴定试卷雷同,九江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据此判定这28名考生为零分。“近年来公开招考过程中确实有一些考生企图‘走捷径’,但这绝不是正道。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发现一起我们就坚决查处一起。”九江市人社局考试中心主任张志勇说。(5月23日,人民网)
 
九江市人社局能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并进行有力整治,这自然值得表扬。但是,要想建立一个真正公平公正的考试机制,仅仅这样是不够的。
 
首先,在题目的保护上,就应该做到完美。既然每年高考都可以将考试作为一项重大事件,对于题目进行严肃监控,那么就说明,这样的保护是具有可行性的。在考试中,有考生表示使用了接收器进行作弊,这说明了在考试期间对于试卷的保护不够到位,考试试卷的公开应该在考试结束后。考试要完全避免别人舞弊的情形,比在给了别人一个漏洞,还想别人装作没看到,容易得多。
 
其次,对于考生的思想,需要进行良好的纠正。这当然不是招考单位的错,但是在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长期教育中,“诚信”本该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品德,虽说对于道德的约束力没有法律那样直接,但是营造出一个对于道德有高度要求的社会氛围,也是极为重要的。况且,在一个考试违背了诚信原则,进行作弊的时候,他对于他人的公正考试的机会就造成了影响,这样导致的社会不公,是让人气愤并且不能接受的。
 
最后,对于作弊机构的整治,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作弊机构曾经出现在各大考试,2014年在1月初的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哈尔滨理工大学考点附近出现不止一个“作弊电波”,北京一家名为智恒知艺术培训中心的考试培训机构则涉嫌考前为部分考生进行作弊培训。对于此种作弊机构的整治,不能想着“杀鸡儆猴”,而应该认识到其危害性,提高整治效率,不放过每一个。
 
对于考试作弊,社会监督自然是一个重要的层面,只是对于一个政府来说,从源头上灭绝考试作弊的可能性,才是它更应该做的。(韦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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