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飞:“救命枪”缘何屡成“夺命枪”?
2014-06-10 11:34:19 来源:汉网
    5月下旬以来,各地涉及“警察”与“枪”这两个关键词的新闻频发,其中5月30日一天就在三个省份发生三起警察开枪事件(其中一起为走火),三起事件的中枪者均死亡,使警察尤其是民警的配枪用枪问题,骤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2014年6月10日 人民网)
    
    我国严格实行枪支管制,那些依法配枪的人,肩负的乃是国家安全之重任。他们手中的枪绝非维护个人权利的私器,而是护卫公共安全的“救命枪”。但是枪与中国警察结合起来,就陷入了三种怪圈,没枪受欺负,戴上“紧箍咒”的枪不能用,自由的枪又乱用,近些年来在警察身上发生的一些事情就是很好的例证。
    
    在警察是否配枪的问题上,笔者态度是十分明确的,必须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打击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才能将恐怖袭击扼杀在摇篮之中,但是笔者心中也有担忧,那就是如何让警察的枪真正成为“救命枪”而不是“夺命枪”。
    
    首先是要有行之有效的制度。法律虽然对警察使用枪支有严格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不够公开透明、细致具体,公众对开枪的规定也不了解,对警察什么时候开枪规定不严格,就像前几天被射杀的上访人员一样,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怪像,为何?用枪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开枪,面对枪的普通群众不知道行为底线,没有争议才是怪事。
    
    其次先要求警察会用枪。作为枪支的使用主体,不仅要在技术上懂得如何使用枪,更要在法律上掌握开枪的“火候”,不仅如此对枪的保管也尤为重要,前不久幼儿园的枪支展示就几乎酿成“大悲剧”,只有真正掌握了如何用枪,才能在该用时作用发挥良好,避免悲剧产生。
    
    第三管人比管枪更重要。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枪也成了一种象征,广西一派出所所长晚上和朋友吃过饭后,在醉酒状态下拔出所佩七七式手枪乱射致1死1伤的悲剧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生活中一些配枪的人,多少存在些许特权思想,手里有真枪成为一些执法人员炫耀的资本,殊不知枪本身不仅仅是权利,更是义务。
    
    没有邪恶的枪,只有邪恶的人。枪支作为生杀予夺的利器,其管理的核心还是在人身上,一天之内三条生命离我们而去,他们不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痛定思痛,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做的除了继续完善枪支管理制度,还应该让持枪者领悟枪支的责和权,才能真正避免“救命枪”变成“夺命枪”。(作者:文飞)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