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领导干部抓工作不实不力不为的现象,同时对进取意识不强的“守摊子”干部敲响警钟,9月1日,四川省德阳市委出台意见,梳理出十类领导干部“不作为”现象,并逐一明确了处理办法。对“十不为”者,该市将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不评优秀、岗位调整、免职等处理。(9月2日 四川日报)
此次德阳市出台的新规,不仅将“十不为”细化为20种具体情形,还细分了考核指标,处理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有章可循。笔者认为,该市从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入手,层层传递责任和压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从严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此种做法值得称赞,也令那些为官不为者心里胆寒。
随着“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通过全党上下共同努力,正风肃纪不断深入,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要求更高了,头上的紧箍咒多了,一些既得利益也被取消了。与此同时,出现了另一种现象:约束多了,不想干事了;风险大了,不敢干事了。诸如此类情况,貌似合乎情理,却经不起推敲,是完全把“改作风”与“干事业”对立起来。李克强总理把这类人称之为“尸位素餐”,可谓直击要害、切中其弊。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明确提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目标。在前进的道路上,需要广大党员干部首先行动起来,以饱满的干事激情和创业斗志,带领群众在改革道路上排万难、涉险滩。如果在这关键时刻,干部都畏首畏尾、明哲保身,怎么去实现2020年的宏伟目标,怎么去实现每个人的“中国梦”?笔者认为,在全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关键节点,德阳市及时出台新规专治“十不为”干部很有必要,很合时宜。
专治“十不为”干部,还要着力从制度层面实现抓常抓细抓久。要从严考核,改进干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注重从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走访调查中多听老百姓口碑和土话。要刚性执纪,扎紧篱笆,架起高压线,对凡是违反规定的,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不能自降工作标准和惩处级别,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渎职、不敢失责。要为好干部敢说硬话,提拔重用敢抓敢管、热情奉献的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让干部得到褒奖,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干事氛围。
曾国藩《诚心篇》中有这么一句话:“以苟活为羞,以避事为耻”,如今读来仍然振聋发聩。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在其位不谋其政,应当视为耻辱。德阳市的“十不为”新规出台,可曾让一些“为官不为者”汗颜?(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