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事故重在预防 不在事后追究领导责任
2014-09-05 12:22:33 来源:汉网

    3日晚从湖南省相关政府部门获悉,针对致11人死亡的湖南湘潭“7.10”湘潭幼儿园校车事故,湖南省决定对23名公职人员实施问责。  (9月4日新华社)

    从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幼儿园校车被撞造成18名幼儿殒命后,校车安全成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注焦点。然后是全国大检查,其后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当地领导的责任,然后开会总结教训,最后风平浪静。这似乎成为了一个固定的模式,但有用吗?从这起事件两年多后,又出现了多起校车安全事故,可是重复的模式不断重演,悲剧不断被复制。

    湖南湘潭“7.10”湘潭幼儿园校车事故,又对23名公职人员实施问责,面对着纷至沓来的质问,处理涉事官员可以算是对舆论的一种应急反应。然而也许群众要的不是谁担责的问题,而是采取什么有力措施杜绝悲剧的重演。

    太多的校车惨剧不断重演,已暴露出校车安全问题的根源。那就是政府职能的缺失和一些官员的不作为。现在处理涉事官员,只不过是终结校车惨剧的第一步而已。眼下,一些“公车”越来越高档,越来越安全,与许多校车的简陋、拥挤和不安全构成鲜明对比;一些政府大楼越盖越气派,而一些校舍却破败依旧。强烈的反差,益发显露出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和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

    2010年7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开始实施,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当地的校车管理办法。然而,这并不能掩盖各地政府投入的普遍不足,也不能应对校车制度、法规严重缺乏的窘迫现实,因此必须把校车安全提升到法律层面,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而形成长效化措施,整合多方面措施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不可否认的是校车安全从提上是向好的方面发展的。近日,有媒体曝出在成都因为私家车辆与校车抢路,被交警开了首张罚单。这也许是件小事但足以证明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的重视。也许处理涉事官员,仅仅是整个事件的第一步,也是相对容易的一步,而终结校车惨剧发生难度更大,需要政府牵头,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同推进问题的彻底解决。(文/曾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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