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贪”之子重金捞人,何以至此?
2015-02-27 16:47:42 来源:汉网

原北京市门头沟区副区长闫永喜,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闫永喜被双规后,其子找到同学的父亲尹某,妄图将父亲从牢中捞出,并先后十余次给尹某328万元,最终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2月26日法制晚报)

闫永喜在2003年10月至2008年4月期间,通过为公司、个人提供“业务帮助”而贪污受贿,通过虚构拆迁事实骗取国家补偿,并且滥用职权将巨额公款挪用于情妇公司,因其涉案金额超过4200万,被称为“京城第一贪”。

2011年9月,闫永喜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怒摔判决书并辩称“肯定得上诉,上面都是胡说!”。2012年10月,二审他依旧谎称不知情也未谋利,却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笑的是,闫永喜的儿子一审还到场旁听了庭审,不知闫永喜是羞于给儿子树立了如此一个坏榜样,愧为人父,还是妄图做一次最后的垂死挣扎…始终绝口否认犯罪事实,丝毫没有悔罪、改过之意。

在铁证面前,在法律面前,闫永喜选择了执迷不悔。同样,他的儿子非但没有从家庭角度对父亲进行劝诫,反倒轻车熟路的找关系、花重金,妄图帮父洗脱罪名。让人不禁联想到刘铁男的儿子刘德成回忆的,“小的时候每次我爸骑车带我去奶奶家的时候,都不走大路,都串胡同,跟我说这样近,做人要学会走捷径”。殊不知谁的人生可走捷径?即便有,那条路也将最终通向牢笼。养不教父之过。家庭教育,尤其是父母教育,自古以来都是帮助下一代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父母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被闫永喜父子俩当做救命稻草的尹某最终也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其所谓身居中纪委要职的朋友陈某却查无此人,至此,又一出“重金捞人”的闹剧在唏嘘声中告一段落。

闹剧的背后,我们不难看出部分党政官员对法律的无知,乃至漠视;不难看出社会大众“金钱至上”、“关系至重”的歪曲思想和错误信仰;更不难看出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和漏洞给腐败滋生搭建了温床。这也正是习总书记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的重要原因。党政机关的主动思考、主动作为,社会舆论的全面监督、正确引导和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严格执行,方能营造出“四个全面”大气候。(笃行志)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